关于申报第七批长沙智能制造试点企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20日       来源: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阅读:631次

湘江新区经发局、财政局,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园区经发(产业)局、财政分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制造企业的智能制造能力,推进制造业转型升级,根据《长沙建设国家智能制造中心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长办发〔2017〕23号)等相关要求,现将第七批长沙智能制造试点企业(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为长沙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二)申报单位智能化技改项目原则上要求已开工建设或计划2020年上半年开工建设,且项目投入运营后在提升生产效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降低运营成本、缩短研制周期、降低产品不良品率等方面将有明显成效。

  二、申报程序

  (一)试点企业(项目)由企业注册地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联合推荐(园区内企业由园区经发(产业)局、财政分局联合推荐)。各申报企业对智能制造试点企业(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企业(项目)推荐工作应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优先推荐基础条件好、成长性强、符合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开展多种模式试点的企业(项目)。推荐部门应加强对最终获批的试点企业(项目)的指导,并对其发展智能制造给予重点支持。

  (三)获批的试点企业(项目)原则上需在“长沙工业智能调度系统”(http://www.icsjx.com/)录入项目相关信息,并按时更新项目进度。

  三、相关要求

  (一)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各园区经发(产业)局、财政分局于2020年3月20日前将智能制造试点企业(项目)推荐行文及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市工信局827室,企业(项目)汇总表及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cs88666021@163.com。

  (二)只有纳入市级智能制造试点企业才具备国家、省、市智能制造相关项目申报资格。

  (三)各区县(市)、园区目标任务详见附件3,未明确目标任务的内五区工信局结合实际情况进行推荐。

  四、联系方式

  市工信局装备与汽车工业处:廖伟,电话:88666012。

    长沙工业智能调度系统:王垣苏,电话:88668016。

  市工信局机关纪委举报电话:88666031。

  附件:1、长沙智能制造试点企业(项目)申报书

  2、长沙智能制造试点企业(项目)汇总表

  3、任务分配表

  (相关附件材料可在长沙工业和信息化局官网下载)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