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长沙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01月11日       来源:来源:市工信局      阅读:128次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长沙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

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经发(产业)局、财政分局,各区县(市)工信局、财政局:

  为推进长沙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跨越式发展,推动“长沙软件再出发”,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沙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三年(2020-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长政办发〔2020〕11号)和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关于长沙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支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工信信息发〔2020〕100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长沙市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奖补资金项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主体必须在长沙市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健全和完善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依法纳税,近一年内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二)列入“信用湖南网”和“信用长沙网”信用黑名单的项目申报单位不得申报。

  (三)具体申报条件参见实施细则(上一年度指2020年。申报主体注册成立时间在2021年1月1日之前)。

二、申报类别

1、软件企业做大做强奖励

  2、获得国家级荣誉的软件企业奖励

   3、软件产业聚集区发展的奖励

三、申报工作组织

(一)申报方式

1、各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

2、各区县(市)工信局或各园区产业(经发)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申报单位材料及其真实性进行初审,推荐项目汇总表及申报书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上报市工信局和市财政局(市工信局两份,市财政局一份)。

3、各区县(市)工信局或各园区产业(经发)局将汇总表及申报书电子版统一上报发送至市工信局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处邮箱csxxtxj@163.com。

(二)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2月5日,过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申报单位不得通过项目拆分、项目名称变更以及关联企业重复申报项目。如发现申报单位弄虚作假等不诚信行为,将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在媒体予以通报,三年内取消申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资格。

  (四)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单位代理申报工作,整个项目申报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各申报单位谨防上当受骗。

  四、评审方式

  市工信局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委托第三方咨询机构随机抽取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料评审、现场核查,并核定每个项目的奖补金额(资格)。如计算出的全部奖补超过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奖补专项预算,则按相应比率折算。

  五、公示与资金支持

  依照《长沙市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工信局将拟支持名单报市政府审批后,在长沙市工信局官网和长沙晚报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市财政安排资金拨付。

六、联系方式

1、市工信局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处(市政府一办821室)联系人:刘杰  

联系电话:88665208

  2、市财政局企业处(市政府二办581室)

  联系人:朱志成 联系电话:88667705

  3、市工信局机关纪委举报电话:88666026

  驻市财政局纪检组举报电话:88667993

各区县和园区企业项目申报具体事项咨询、联系方式见当地主管部门通知。

详见附件。

  

长沙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月8日

 

资料下载:附件1:软件细则扫描.pdf
附件2:申报正文模板及汇总表.docx
附件3:项目申报真实性承诺书.docx
附件4:各区县和园区申报部门联系方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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